专利申请书需要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文件清单等事项。关于专利申请书需要载明的事项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一、专利申请书需要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1、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
(2)申请人是中国单位或者个人的,其名称或者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或者居民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其姓名或者名称、国籍或者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
(3)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
(4)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受托机构的名称、机构代码以及该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人的姓名、执业证号码、联系电话;
(5)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以下简称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以及原受理机构的名称;
(6)申请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的签字或者盖章;
(7)申请文件清单;
(8)附加文件清单;
(9)其他需要写明的有关事项。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二、专利申请要交什么文件
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需要准备不同的文件。
(1)申请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文件清单等事项。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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