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裁定对商标提起的异议不能成立时间如何计算
【解析】在很多的商标纠纷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对于商标提起的异议不能成立的时候。那么,我们就需要弄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才能更好的处理相关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进行详细的分析,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经裁定对商标提起的异议不能成立时间如何计算
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三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院起诉的,驳回申请决定、不予注册决定或者复审决定生效。
经审查异议不成立而准予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从上面的内容分析中可以找到相应的答案。对于一些商标裁定异议如果不能满足相应的条件,就不能成立,这是当事人需要了解清楚的内容,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务时刻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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