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公告怎么提异议
【解析】自己在申请商标的过程中,并不是说百分之百商标局都会通过自己的一些申请,有可能自己不符合商标法所规定的要求,如果这个时候自己要提出异议的话,如何操作?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知识,法务时刻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公告怎么提异议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设立商标异议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商标审查、注册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将商标审查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保持高度的透明度。商标注册须经异议公告程序方能核准注册的做法,已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
所谓异议,是指对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该商标不予注册。
在实践中,对正在公告提出异议的主体,主要是商标注册利害关系人,异议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并予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初步审定、公告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指定商品/服务相同或者类似),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注册。另外,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还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之外的其他自然人、企业、机关、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认为正在公告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相关条款,均有权在三个月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对初步审定、正在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递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文件一式两份,并附有关证据。《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如果有文字部分)、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和页码、异议理由等。认为与在先注册或者在先公告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应写明被引证的商标名称、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注册证号 (或者初步审定号),并附被引证商标图样。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自己的被打回来之后,自己可以提出异议,但是自己提出异议,必须要有足够多的证据,如果自己本身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就是违反了商标法的话,申请异议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务时刻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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