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被判拘役是什么意思
一、犯人被判拘役是什么意思
1、犯人被判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其劳动。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被判拘役是否能够
判处拘役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原判和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原判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